来源:海关总署 · 行业动态
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30号公告,就进口巴西牛黄的检疫和卫生要求作出规定。公告依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了允许进口的巴西牛黄产品范围、对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的注册要求,以及进口时随附的官方检疫证书和卫生证明要求。
根据公告,进口巴西牛黄应来自经我国评估审查合格的境外生产企业,产品在入境时由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检疫,货证不符、证书无效或检出检疫风险的产品将依法作退回或销毁处理。相关进口企业和报关代理可对照公告原文核对单证要求,确保合规申报。
牛黄作为牛的胆结石类产品,属于动物源性中药材原料,其进口检疫要求与食品、药品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合规密切相关。食品饮料及制药行业采购进口牛黄原料时,应索取对应批次的检疫证明文件,确保供应链可追溯。
—— 信息来源:海关总署(2026-09-03 发布),原文链接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2026-09/03/article_2026090317014287746.html。本文为摘要整理,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发布机构所有,完整内容以原文为准。